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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企业需要强强联合 打造精致地产

2004-9-2      来源:房地产门户-搜房 

   

    作为我们房地产业内人士,我想我最大的一个感觉就是从一段时间积累去博鳌参加了一个会议,然后回来以后也有各种各样的会议,我最后得出一个结论,尽管有8.31大限,但是房地产市场还是大狗可以叫,小狗也可以叫,是这么一种感觉。在博鳌的时候,握有一个感觉,以人之强为首,大狗很得意,有钱又有地的大企业在那个会上,确实是很高兴,是一场盛宴。但是那个会来了五百多人,我估计有一半,甚至一多半是手里又没钱又没地,到这儿来讨个说法。说完以后,大家普遍的感觉就完了。甚至于在会上出现了某种程度是新兴企业这种态势,我后来翻了一下,前些年博鳌的一次,二次论坛,发现他们的态度都变了,就是一个得意,态度都变了。

    以前我看见任志强以前说过,我希望房地产企业都像一片森林,是不是这个意思呢?森林。如果别的树都倒下了,我这棵树也会接着倒下,后来在博鳌那个会上可不是,大狗感觉小狗叫得不对,你得那么叫,是这种劲头。实际上我感觉我细细想了一下,我回来感觉一下其实不是那回事,其实大有大的难事,这次招拍挂,8.31大限,大的房地产商手头是有地多,签完合同20%,土地出让金,100%又要交出去,我们最多交一个亿,两个亿,有许多可能要交五个亿,十个亿,八个亿,大有大的难处。所以在这个情况下,大概第一件事情大家都在忙的是融资,通过这次8.31的大限,或者是71号令以后,房地产企业确实其实前几年,我们曾主席说过一句话,房地产开发的模式可能要从香港模式转向美国模式,其实是一个很概括的说法,其实是什么,从短期资金开发房地产变成长期资金开发房地产。

    可能中国的资本积累也是到了一定的程度,而且内外又打通了。今后怎么样通过各种办法融资,用长期资金做长期项目,会成为房地产产业第一要务,这是第一。第二是合作,李嘉诚还找人合作,那么今后的房地产开发可能合作会成为一种潮流,其实,有纵向合作,也有横向合作,潘总和任总也是纵向合作,你做前那么一段,我做后面的一段,这个也是一种合作,今后这种合作的现象,尤其是横向合作的现象,大家出一点钱共同讨论一个项目,以前咱们中国人,宁做鸡头,不做凤尾,这是没逼到那个份上,现在逼到那个份上,鸡头凤尾都不愿意做,一起来。然后这个时候企业的协作精神,按照商业规则办事,这些东西真正利用商业规矩会越来越健全。第三个我感觉就是专业化,尤其是中小型房地产公司,他未必要到土地市场上去抢,如果是一个很小的项目,他能做下来,能做得很精致,很专业化,它肯定也能赢得不少的利润。所以每一个企业把自己怎么样专业化,可能也是下一段房地产企业也是需要研究的问题。

    另外就是说在整个领域里,各个行当,房地产企业之所以能发展到现在,很重要的一点是它是分工的,它是专业化的,那么今后可能我们的企业更把自己做成一个专业化的公司,在各个环节上专业化,在各类产品,比如我就下决心,我们就去做郊区项目,把郊区项目做专业化了,肯定也是一条很好的出路,最后可能还是要有个性化,刚才我看了以后觉得特别受启发,只有个性化的东西,今后才能市场上站住脚。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来说,可能这也是一条出路。就是说今后咱们作为小狗也好,中狗也好我们还要继续叫下去。

    首先横向联合的,我们叫做强强联合,等于说几个无论各方面力量都是比较强的,经济实力,上海金地,北京城建经济实力也比较强,就是说几家发挥各自所常,联合起来去做一个项目,你说企业大也大,说小也小。那么8.31我想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讲,其实主要是一个招拍挂的问题,那么招拍挂目前我觉得政策上有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,就是刚才任总也讲了,就是他的取向是拿价格来取向,抛弃所有其他一切的条件,抛弃其他所有一切的因素,或者把其他的因素作为一个非主流的一个条件来考虑,那么谁价格高,那么谁就取得土地,在这样一种就是说类似于古董拍卖的方式的形势下,那么他导致了一个结果,就必然是价高者得,那这样的一个情况下,大家都看好这个地,都看好这个项目,那么就可能就出现价格在不断抬高,抬高的结果就是土地的成本大幅度抬升。

    有一点大家可能认识到,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开发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它所支付的成本不可能由他全部的,他自己说,市场卖三千块钱,那我这样吧,我现在成本三千五了,那我还卖三千,这事不可能的,不一定要把这个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,就是买最终产品的购房者身上,我想这是一个大家可能都认可的事实。

    那么从我做项目到现在,目前有些项目也正在做,我刚刚讲了很多宏观政策的一些内容,我讲我实际的切身体会,我觉得这是一个循环圈,怎么循环圈?就是说政府第一个通过少量的土地拍卖,获取了大量的财政收益,土地收益,那么政府尝到了甜头,我政府要干要分利,公布这个工程,我有钱了,那我政府为什么不能用这种方式多获取资金,多干一些,比如说道路的桥梁,地铁的建设,我取得建设资金,站在政策的角度想,这个想法你能说他错吗?不能,那么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,我去拿一块地,我去做这些,也就是说我的产品是由不同成本来组成的,那么按销售价格去销售去,站在消费者来说,消费者是分两块,一块是已经买了房子,他希望明年的房子涨价,我的资产增值了,没买房子,希望这个房子降价我买,买完第二天他就希望涨价,拆迁户,那我现在面对的就是我那儿要拆掉,由于我们那儿最近出现一系列的政策,可以说基本上都是提到成本的政策,无论是银行的金融政策,还是有关的拆迁政策。

    比如说有一个人他就不愿意走,他说你政府评估这一段的拆迁补偿价比如说是五千块钱,他说五千不行,我不走,你得给我六千,怕他来闹事,政府部门怕闹事,他抓住你政府这个心态,那好,逼着发展商,我老说政府一管企业一管准,因为我们所有的命脉,审批的权益全部在政府的手里,你不解决,我就不批给你这个东西,那我可能就得去解决,可能成本就增加了,成本转嫁给谁,转嫁给买房人了。我有一个同事做这个项目就是这样的,他一期的房子卖四千多,二期的房子卖了五千多,三期的房子卖了六千多,怎么上了,不是说企业追求高额利润,而是它一期,二期,三期,拆迁到钉子户几十户人家,比给了正常的费用高了一些,结果导致一期,二期,三期的拆迁费要按照拆迁的钉子户那个价格走,否则就不行,我就闹,拆迁的成本就大幅度增高,最后成本就转嫁到后续的买房人身上。

    所以我说8.31以后,就是按照目前的招拍挂政策,我不是说招拍挂必然导致土地地价的升高,至少按照目前现行的政策,谁取得土地优先权,它必然导致成本的增加。而被拆迁户,他认为就是说他有一个预期,就是你们大家发展商也说房价要涨,我要被拆迁了,那我拿你给我的钱买回来房,我就要增加拆迁补偿费,对开发商来讲又增加了成本,转嫁到谁的身上,转嫁的买房人身上去的。所以我觉得如果按现成政策条件来讲,那么土地成本、拆迁成本都在增加。所以导致我们的产品成本的构成在增加,所以我觉得从逻辑上推理来讲,房价是应该涨的,但是至于涨多少我不知道怎么说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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